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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2010年南京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6-30   来源:中影人艺考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教学

单位

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

名额

录取办法(摘要)

美术

学院

01

绘画

4年

120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02

雕塑

5年

15

同绘画专业

03

美术学(美术理论)

4年

45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04

绘画(书法)

4年

20(其中男10)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设计

学院

05

艺术设计

4年

200

同绘画专业

06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4年

80

07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4年

40

08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4年

40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09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

4年

20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工业

设计

学院

10

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信息交流设计、展示设计)

4年

120

同绘画专业

音乐

学院

11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4年

20(其中男8)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12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4年

22

13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4年

30

14

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

4年

5

15

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

4年

3

16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年

9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17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4年

6

18

音乐学(音乐理论)

5年

15

同绘画(书法)专业

19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4年

40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流行音乐

学院

20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

4年

30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21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

4年

24

22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

4年

6

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23

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

4年

30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24

音乐学(乐器修造)

4年

30

影视

学院

25

表演

4年

30(其中男15)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26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0(其中男15)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27

戏剧影视文学

4年

25(其中男13)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28

导演

4年

12(其中男7)

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29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

4年

25(其中男13)

同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专业

舞蹈

学院

30

舞蹈编导

4年

16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31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4年

32(其中男13)

32

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

4年

12(其中男6)

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

33

艺术教育(舞蹈教育)

4年

15(其中女15)

同舞蹈编导专业

34

舞蹈学(舞蹈理论)

4年

16

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传媒

学院

3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80(其中男40)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36

录音艺术

4年

20(其中男10)

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37

动画

4年

100

同绘画专业

38

摄影

4年

20

39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50

40

广告学

4年

20

人文

学院

41

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

4年

50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42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

4年

50

43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

4年

70

文化

产业

学院

44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4年

40

尚美学院

4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年

15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46

表演

4年

10(其中男5)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47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10(其中男5)

48

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4年

10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3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49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4年

10

同尚美学院表演专业

50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4年

2

51

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

4年

3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52

艺术设计

4年

190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53

表演

4年

20

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54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20

55

舞蹈编导

4年

30(其中男10)

56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

4年

40

※注:1、以上专业2010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全文公布的为准;

2、除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③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④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⑤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我校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⑥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⑦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持《南京艺术学院专业合格通知单》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联合招生考试。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④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②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⑤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二)报考规定

1、江苏省考生

①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广告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

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持省考试院发给的《2010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简章规定的校考报名时间到学校进行报名,按时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③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绘画(书法)专业的河北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1月15—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体育馆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同一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

⑤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上海考生除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⑥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⑦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费用

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

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

※考生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四)报名交验的材料

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

2、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3、外省考生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3张;

4、在南艺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交验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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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人艺考最新开班时间

  • 艺术生速成班

    开班时间:随到随学

    学习时长:44个课时

    收费标准:6800元

    预约抢座

  • 五一体验营

    开班时间:2021年5月

    学习时长:5月2日-5月4日

    收费标准:3990元

    预约抢座

  • 端午体验营

    开班时间:2021年6月

    学习时长:6月12日-6月14日

    收费标准:3990元

    预约抢座

  • 名师基础班

    开班时间:2021年7月

    学习时长:一期28天,24天课时

    收费标准:34900元

    预约抢座

  • 名师提高班

    开班时间:2021年8月

    学习时长:一期28天,24天课时

    收费标准:35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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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师一对一

    开班时间:在校期间

    学习时长:一期28天,24天课时

    收费标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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